根据院发[2008]10号《关于更改学院部分行政部门名称的通知》,为适应学院发展需求,学院对部分行政部门名称进行调整,相应职责不变。综合办公室更名为学院办公室,李帅同志任学院办公室主任;教学事务部更名为教务处,吴平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;学生事务部更名为学生处,盛佳伟同志任学生处处长,叶振楠同志任学生处副处长;财务部更名为财务处,王俊敏同志任财务处处长;基建后勤部更名为基建后勤处,王兴元同志任基建后勤处副处长。目前,学院行政部门由院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财务处、基建后勤处、保卫处、图书馆、教育技术中心等八个部门构成。